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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桶装煮制燕窝” 并非“罐头燕窝”

浏览量: 作者: 来源: 时间:2018-07-06

(金华新闻网讯)近日,义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航空口岸检疫人员在对来自泰国的E37637次航班进行查验时,通过X光机在一名旅客的行李中发现4桶煮制燕窝,重达4.48公斤,这是义乌航空口岸首次截获煮制燕窝。

此次义乌航空口岸截获的煮制燕窝为白色塑料桶包装,需冷藏保存,并不属于罐头装燕窝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、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目录》规定,燕窝(罐头装燕窝除外)属禁止携带、邮寄进境的物品。因此,义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依法将这批燕窝截留。

据悉,自5月1日义乌至泰国航线正式开通以来,义乌航空口岸已截获多批燕窝。旅客携带未经检疫且来源不明的燕窝入境,可能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相关问题,如亚硝酸盐,重金属超标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