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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双十一”海淘燕窝须谨慎

浏览量: 作者: 来源: 时间:2018-07-06

(光明网讯)随着“双十一”的临近,我市市民海外代购等网购的热情也在不断高涨,但随之而来的是各种疫病疫情和外来生物入侵风险的与日俱增。检验检疫部门特别提醒,市民在海淘物品时需谨慎,像酸奶、鲜奶、奶酪等16类动植物及其产品是被禁止邮寄入境的,市民可提前了解我国相关法律法规,不要邮购禁止入境物品,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。

据介绍,由于“国内购”与“跨境购”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,两者存在较大差异。按照我国农业部、质检总局出台的《禁止携带物、邮寄物名录》规定,活动物、肉类、动物源性奶及奶制品、新鲜水果等16类动植物及其产品禁止携带、邮寄入境。“按我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规定,检验检疫机构可依法对上述违禁品做销毁或退运处理。”检验检疫部门工作人员如是说。

“海淘禁入”名录
一、动物及动物产品类

(一)活动物(犬、猫除外),包括所有哺乳动物、鸟类、鱼类、两栖类、爬行类、昆虫类和其他无脊椎动物,动物遗传物质。(二)(生或熟)肉类(含脏器类)及其制品;水生动物产品。(三)动物源性奶及奶制品,包括生奶、鲜奶、酸奶,动物源性的奶油、黄油、奶酪等奶类产品。(四)蛋及其制品,包括鲜蛋、皮蛋、咸蛋、蛋液、蛋壳、蛋黄酱等蛋源产品。(五)燕窝(罐头装燕窝除外)。(六)油脂类,皮张、毛类,蹄、骨、角类及其制品。(七)动物源性饲料(含肉粉、骨粉、鱼粉、乳清粉、血粉等单一饲料)、动物源性中药材、动物源性肥料。

二、植物及植物产品类

(八)新鲜水果、蔬菜。(九)烟叶(不含烟丝)。(十)种子(苗)、苗木及其他具有繁殖能力的植物材料。(十一)有机栽培介质。

三、其他检疫物类

(十二)菌种、毒种等动植物病原体,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,细胞、器官组织、血液及其制品等生物材料。(十三)动物尸体、动物标本、动物源性废弃物。(十四)土壤。(十五)转基因生物材料。(十六)国家禁止进境的其他动植物、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。